恭喜吉林省隆氫科技有限公司李曉敏獲國家專利權
買專利賣專利找龍圖騰,真高效! 查專利查商標用IPTOP,全免費!專利年費監(jiān)控用IP管家,真方便!
龍圖騰網恭喜吉林省隆氫科技有限公司申請的專利一種制氫裝置控制方法、系統(tǒng)、設備及介質獲國家發(fā)明授權專利權,本發(fā)明授權專利權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授權公告號為:CN119361000B 。
龍圖騰網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在2025-03-25發(fā)布的發(fā)明授權授權公告中獲悉:該發(fā)明授權的專利申請?zhí)?專利號為:202411908437.5,技術領域涉及:G16C20/10;該發(fā)明授權一種制氫裝置控制方法、系統(tǒng)、設備及介質是由李曉敏;趙偉峰;田奇;梁坤設計研發(fā)完成,并于2024-12-24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的專利申請。
本一種制氫裝置控制方法、系統(tǒng)、設備及介質在說明書摘要公布了:本發(fā)明涉及電解制氫技術領域,提供了一種制氫裝置控制方法、系統(tǒng)、設備及介質,該方法包括:構建數字孿生模型;分別獲取多個虛擬制氫電解槽在未來預設時間段內的最優(yōu)預測功率值;分別獲取多個虛擬制氫電源在未來預設時間段內的預測輸出功率函數;根據預測輸出功率函數以及最優(yōu)預測功率值,獲取將虛擬制氫電源輸送至虛擬制氫電解槽的功率分配方案;驗證功率分配方案的可行性,若功率分配方案可行,執(zhí)行功率分配方案,對目標制氫電源輸送至目標制氫電解槽的功率進行調節(jié)。本發(fā)明能夠更好地實現(xiàn)目標制氫電源輸送至目標制氫電解槽的功率分配調節(jié),避免出現(xiàn)因目標制氫電源功率分配調節(jié)不均而導致的目標制氫電解槽效率低下以及故障的問題。
本發(fā)明授權一種制氫裝置控制方法、系統(tǒng)、設備及介質在權利要求書中公布了:1.一種制氫裝置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制氫裝置控制方法包括如下步驟:獲取所述制氫裝置的基礎信息,基于數字孿生技術,根據所述基礎信息構建數字孿生模型;根據所述數字孿生模型,對多個虛擬制氫電解槽進行運行狀態(tài)的仿真模擬,分別獲取多個所述虛擬制氫電解槽在未來預設時間段內的最優(yōu)預測功率值;根據所述數字孿生模型,對多個虛擬制氫電源進行運行狀態(tài)的仿真模擬,分別獲取多個所述虛擬制氫電源在未來預設時間段內的預測輸出功率函數;根據所述預測輸出功率函數以及所述最優(yōu)預測功率值,獲取將所述虛擬制氫電源輸送至所述虛擬制氫電解槽的功率分配方案;在所述數字孿生模型中驗證所述功率分配方案的可行性,若所述功率分配方案可行,則在未來預設時間段內,執(zhí)行所述功率分配方案,對目標制氫電源輸送至目標制氫電解槽的功率進行調節(jié);其中,所述制氫裝置包括多個目標制氫電解槽以及多個目標制氫電源,所述目標制氫電源通過電源母線與所述目標制氫電解槽電連接;獲取將所述虛擬制氫電源輸送至所述虛擬制氫電解槽的功率分配方案的具體方法包括如下步驟:根據所述最優(yōu)預測功率值獲取所述虛擬制氫電解槽的優(yōu)先等級;根據所述優(yōu)先等級以及所述預測輸出功率函數對多個所述虛擬制氫電源的輸出功率進行功率分配,獲取將所述虛擬制氫電源輸送至所述虛擬制氫電解槽的功率分配方案;根據所述最優(yōu)預測功率值獲取所述虛擬制氫電解槽的優(yōu)先等級的具體方法包括如下步驟:獲取所述虛擬制氫電解槽在過去預設時間段內的運行風險指數;獲取所述虛擬制氫電解槽的壽命指數;根據所述最優(yōu)預測功率值獲取所述虛擬制氫電解槽的制氫效率指數;聯(lián)合所述運行風險指數、所述壽命指數以及所述制氫效率指數,獲取所述虛擬制氫電解槽的優(yōu)先等級;其中,表示過去預設時間段內所述虛擬制氫電解槽的第次故障時間,表示過去預設時間段內所述虛擬制氫電解槽連續(xù)兩次故障之間的最小間隔時間,表示自然常數,表示過去預設時間段內所述虛擬制氫電解槽的故障次數,表示過去預設時間段內所述虛擬制氫電解槽的外部環(huán)境影響因子,表示所述虛擬制氫電解槽的設計使用壽命,表示所述虛擬制氫電解槽的投入運行時間,、、分別表示所述運行風險指數、所述壽命指數以及所述制氫效率指數的調節(jié)系數。
如需購買、轉讓、實施、許可或投資類似專利技術,可聯(lián)系本專利的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吉林省隆氫科技有限公司,其通訊地址為:130000 吉林省長春市中韓(長春)國際合作示范區(qū)德賢路與尚德大街交匯產業(yè)創(chuàng)新基地67號廠房;或者聯(lián)系龍圖騰網官方客服,聯(lián)系龍圖騰網可撥打電話0551-65771310或微信搜索“龍圖騰網”。
1、本報告根據公開、合法渠道獲得相關數據和信息,力求客觀、公正,但并不保證數據的最終完整性和準確性。
2、報告中的分析和結論僅反映本公司于發(fā)布本報告當日的職業(yè)理解,僅供參考使用,不能作為本公司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的依據或者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