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山東金達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孫文忠獲國家專利權
買專利賣專利找龍圖騰,真高效! 查專利查商標用IPTOP,全免費!專利年費監控用IP管家,真方便!
龍圖騰網恭喜山東金達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申請的專利一種可調節式路面破碎裝置及其使用方法獲國家發明授權專利權,本發明授權專利權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授權公告號為:CN110616628B 。
龍圖騰網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在2025-04-15發布的發明授權授權公告中獲悉:該發明授權的專利申請號/專利號為:201910989177.1,技術領域涉及:E01C23/12;該發明授權一種可調節式路面破碎裝置及其使用方法是由孫文忠;郝玉梅;楊成設計研發完成,并于2019-10-17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的專利申請。
本一種可調節式路面破碎裝置及其使用方法在說明書摘要公布了:本發明公開了路面破碎裝置技術領域的一種可調節式路面破碎裝置,包括車架,所述限位板頂部外壁右側活動插接有升降柱,所述套筒環向外壁的頂部和底部均設有環形卡槽,且環形卡槽內卡接有外齒圈,在破碎時,由于電動伸縮桿伸縮長度為定值,可旋轉調節絲桿,改變升降柱的初始位置,即可對升降柱下降的深度進行調節,在破碎過程中,可啟動電動推桿對升降板的高度進行調節,升降板升降會改變套筒離地高度,且套筒內徑從上至下遞增,因此套筒下降過程中,破碎板與套筒環向內壁之間的距離會遞減,套筒和破碎板相對一側設置的破碎齒之間的距離也會遞減,旋轉電機與電機的旋轉方向相反帶動兩組破碎齒對石塊進行不同程度的破碎。
本發明授權一種可調節式路面破碎裝置及其使用方法在權利要求書中公布了:1.一種可調節式路面破碎裝置,包括車架(1),所述車架(1)右端面設有牽引件(12),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1)頂部外壁中心設有調節絲桿(2),所述車架(1)左右兩側內壁均設有凹槽,且兩組凹槽內滑動連接有驅動箱(3),所述調節絲桿(2)底部延伸至車架(1)內腔并通過軸承與驅動箱(3)頂部外壁連接,所述驅動箱(3)頂部內壁右側設有電動伸縮桿(4),所述驅動箱(3)底部內壁中部設有轉動連接件(6),所述轉動連接件(6)前端面設有驅動板(5),所述電動伸縮桿(4)底部延伸至驅動箱(3)底部外壁與驅動板(5)右端鉸接,所述驅動箱(3)底部外壁右側設有與驅動板(5)運動相配合的活動槽,所述驅動板(5)底部外壁左側設有滑槽(7),所述驅動箱(3)左側內壁底部設有限位板(9),所述限位板(9)頂部外壁右側活動插接有升降柱(8),所述升降柱(8)頂部與滑槽(7)滑動連接,所述升降柱(8)底部延伸至驅動箱(3)底部外壁設有破碎組件(10),所述車架(1)底部外壁設有與破碎組件(10)相配合的開槽(11),所述破碎組件(10)包括固定套接在升降柱(8)外壁的固定板(13),所述固定板(13)位于驅動箱(3)底部外壁,所述固定板(13)底部外壁左右兩側均設有電動推桿(14),兩組所述電動推桿(14)底部固定連接有升降板(15),所述升降板(15)滑動套接在升降柱(8)外壁,所述升降板(15)底部設有環狀凹槽,且環狀凹槽位于升降柱(8)外側,環狀凹槽內滑動連接有套筒(16),所述套筒(16)環向外壁的頂部和底部均設有環形卡槽,且環形卡槽內卡接有外齒圈(17),所述升降板(15)頂部外壁左端設有電機(18),所述電機(18)位于左側電動推桿(14)的左側,所述電機(18)底部輸出端設有轉桿(19),所述轉桿(19)底部延伸至升降板(15)底部外壁,所述轉桿(19)位于升降板(15)底部部分的外壁設有上下兩組齒輪(20),所述齒輪(20)右端與外齒圈(17)左端嚙合,所述升降柱(8)底部設有破碎刀組件(22),所述破碎刀組件(22)包括設置在升降柱(8)底部的安裝槽(23),所述安裝槽(23)底部設有孔板(24),所述孔板(24)頂部設有安裝殼(25),所述安裝殼(25)內腔設有旋轉電機(26),所述旋轉電機(26)底部輸出端設有刀軸(27),所述刀軸(27)底部延伸至孔板(24)底部外壁,且所述刀軸(27)延伸至孔板(24)底部部分的外壁從上至下依次安裝有破碎板(28)與螺旋狀刀片(29),所述套筒(16)內徑從上至下依次遞增,所述破碎板(28)為圓臺狀,其頂部直徑大于底部直徑,所述套筒(16)環向內壁與破碎板(28)環向外壁均設有破碎齒(21),通過兩組破碎齒21對石塊進行不同程度的破碎,將石塊破碎呈不同規格的石子,所述升降板(15)環向內壁環形陣列設有滑塊(32),且所述升降柱(8)外壁設有與滑塊(32)相配合的T型滑槽。
如需購買、轉讓、實施、許可或投資類似專利技術,可聯系本專利的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山東金達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其通訊地址為:250000 山東省濟南市高新區瀚裕華園C1號樓底商202室;或者聯系龍圖騰網官方客服,聯系龍圖騰網可撥打電話0551-65771310或微信搜索“龍圖騰網”。
1、本報告根據公開、合法渠道獲得相關數據和信息,力求客觀、公正,但并不保證數據的最終完整性和準確性。
2、報告中的分析和結論僅反映本公司于發布本報告當日的職業理解,僅供參考使用,不能作為本公司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的依據或者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