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薛琴獲國家專利權
買專利賣專利找龍圖騰,真高效! 查專利查商標用IPTOP,全免費!專利年費監控用IP管家,真方便!
龍圖騰網恭喜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的專利導風板組件及具有其的空調器獲國家發明授權專利權,本發明授權專利權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授權公告號為:CN113587415B 。
龍圖騰網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在2025-04-15發布的發明授權授權公告中獲悉:該發明授權的專利申請號/專利號為:202110904503.1,技術領域涉及:F24F13/10;該發明授權導風板組件及具有其的空調器是由薛琴;張定;唐偉青;劉秋華;史弦立設計研發完成,并于2021-08-06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的專利申請。
本導風板組件及具有其的空調器在說明書摘要公布了: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導風板組件及具有其的空調器。導風板組件用于對空調器的出風口內流出的氣流進行引導,導風板組件包括:連接部件,連接部件可運動地設置在空調器的出風口處;導風部件,導風部件可轉動地與連接部件連接;導風部件包括導風板,導風板與出風口相對設置;其中,沿導風部件的轉動方向,導風板的長度可調節地設置,以通過調節導風板的長度,從而調節導風板受到的從出風口內流出的流體的壓力。本實施例的導風板組件解決了現有技術中的空調器的導風板工作時受到的風阻大的問題。
本發明授權導風板組件及具有其的空調器在權利要求書中公布了:1.一種導風板組件,用于對空調器的出風口10內流出的氣流進行引導,其特征在于,所述導風板組件包括:連接部件1,所述連接部件1可運動地設置在所述空調器的出風口10處;導風部件2,所述導風部件2可轉動地與所述連接部件1連接;所述導風部件2包括導風板21,所述導風板21與所述出風口10相對設置;其中,沿所述導風部件2的轉動方向,所述導風板21的長度可調節地設置,以通過調節所述導風板21的長度,從而調節所述導風板21受到的從所述出風口10內流出的流體的壓力;所述導風部件2包括:安裝部件23,所述安裝部件23的一端與所述連接部件1可轉動地連接,所述安裝部件23的另一端與所述導風板21連接,以通過轉動所述安裝部件23帶動所述導風板21轉動;所述導風板21包括第一導風板211、第二導風板212和第三導風板213,所述第二導風板212和所述第三導風板213分別設置在所述第一導風板211的相對兩側,所述第二導風板212和所述第三導風板213均與所述第一導風板211可相對運動地設置,所述安裝部件23上設置有驅動裝置6,所述驅動裝置6與所述第二導風板212和所述第三導風板213均連接,以通過所述驅動裝置6驅動所述第二導風板212和所述第三導風板213運動,從而調節所述導風板21的長度;所述連接部件1包括用于與所述安裝部件23連接的安裝部13,所述安裝部件23相對于所述安裝部13可轉動地設置;所述驅動裝置6包括:驅動齒輪4和從動齒輪5,所述驅動齒輪4和所述從動齒輪5相互嚙合地設置在所述安裝部件23上;第一連接桿61,所述第一連接桿61的一端與所述驅動齒輪4連接,所述第一連接桿61的另一端連接有第一推桿62,所述第一推桿62的一端與所述第一連接桿61鉸接,所述第一推桿62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二導風板212鉸接;第二連接桿63,所述第二連接桿63的一端與所述從動齒輪5連接,所述第二連接桿63的另一端連接有第二推桿64,所述第二推桿64的一端與所述第二連接桿63鉸接,所述第二推桿64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三導風板213鉸接;第一驅動電機65,所述第一驅動電機65的輸出軸與所述驅動齒輪4連接,以驅動所述驅動齒輪4和所述從動齒輪5轉動,從而帶動所述第一連接桿61和所述第二連接桿63轉動,進而通過所述第一推桿62帶動所述第二導風板212相對于所述第一導風板211移動,通過所述第二推桿64帶動所述第三導風板213相對于所述第一導風板211移動;或第三推桿71和第四推桿72,所述第三推桿71和所述第四推桿72可相對轉動地連接,所述第三推桿71的一端與所述第二導風板212連接,所述第四推桿72的一端與所述第三導風板213連接;推動部件73,所述推動部件73設置在所述安裝部件23上,所述推動部件73包括可移動地設置的推動部731,所述推動部731與所述第三推桿71或第四推桿72連接,以通過驅動所述推動部731帶動所述第三推桿71和所述第四推桿72運動,從而帶動所述第二導風板212和所述第三導風板213相對于所述第一導風板211轉動。
如需購買、轉讓、實施、許可或投資類似專利技術,可聯系本專利的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其通訊地址為:519070 廣東省珠海市前山金雞西路六號;或者聯系龍圖騰網官方客服,聯系龍圖騰網可撥打電話0551-65771310或微信搜索“龍圖騰網”。
1、本報告根據公開、合法渠道獲得相關數據和信息,力求客觀、公正,但并不保證數據的最終完整性和準確性。
2、報告中的分析和結論僅反映本公司于發布本報告當日的職業理解,僅供參考使用,不能作為本公司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的依據或者憑證。